来源:佛山日报 2008年3月26日 B3版

菜场档主竟拿国旗当垫布

律师认为此举涉嫌违反《国旗法》

  本报讯 记者盘翊报道:昨日,市民冼先生到普君市场买菜时惊讶地发现,一档主竟然用一面五星红旗当作垫布,上面摆满了蔬菜。律师认为,此举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。

  昨日上午,记者来到普君市场找到了该菜摊。近半人高的水泥台上摆满了西红柿,下面露出一块红布的一角,仔细观察,竟是一面五星红旗,已破损不堪、沾满污渍。档主是一位年轻人,他告诉记者,这面五星红旗是以前的档主留下的,一直用来当作垫布使用,“我也没想这么多。”

 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游植龙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规定,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。同时,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情节较轻的,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,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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